龙蟒佰利: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治军)2019-04-23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张治军)
作为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和
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
的权利,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
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
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18年度履职情况作简要报告。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8年,公司依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依法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参
加。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会议
张治军 8 8 0 0 否
参会期间,本人均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
每个议案,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本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及
董事会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
2018年度,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
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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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意
序号 时间 事 项
见类型
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
1 2018 年 2 月 10 日 同意
易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
2 2018 年 2 月 10 日 关于参与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调整对龙蟒钛业核心人员实施超额利润奖励比例的
3 2018 年 2 月 10 日 同意
独立意见
4 2018 年 3 月 30 日 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5 2018 年 3 月 30 日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6 2018 年 3 月 30 日 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7 2018 年 3 月 30 日 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的独
8 2018 年 3 月 30 日 同意
立意见
9 2018 年 3 月 30 日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同意
10 2018 年 4 月 23 日 关于增加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11 2018 年 5 月 17 日 同意
资金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2 2018 年 5 月 17 日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13 2018 年 5 月 17 日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14 2018 年 5 月 17 日 同意
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
15 2018 年 5 月 17 日 同意
意见
16 2018 年 5 月 17 日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17 2018 年 7 月 11 日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 同意
18 2018 年 8 月 17 日 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19 2018 年 8 月 17 日 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 2018 年 8 月 17 日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项目前期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
21 2018 年 8 月 17 日 同意
担保等保证措施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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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018 年 8 月 17 日 关于对外扶贫捐赠的独立意见 同意
23 2018 年 10 月 20 日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
24 2018 年 12 月 25 日 同意
见
25 2018 年 12 月 25 日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26 2018 年 12 月 25 日 关于终止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独立意见 同意
27 2018 年 12 月 25 日 关于对外捐赠的独立意见 同意
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独立审慎提出相关意见。
通过与公司经营层、战略发展部、龙佰研究院沟通,及时获知公司重大事项
进展情况,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相关制度对提交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下
设专项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地审议。
2、实地进行现场调查,对公司各方面尤其是生产方面提出合理化、专业化建
议。
利用参加会议等时间,对公司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
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外,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获知公司的最新动态。同时,结合本人
化学专业方面的工作经验,对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专业建议。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8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委
员会开展的相关会议,利用参会的机会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并定期查阅公司
的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18年共参加2次会议,分别对《关于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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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关于2017年度绩效奖励的分配方案》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的审核意见
及时提交董事会审查。
四、培训和学习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一如既往地加强自身学习,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能,除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河南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
和各项规章制度之外,还注重培养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2019
年,本人将继续认真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独立意见和建议,维护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联系方式
姓名 张治军
电子邮箱 zzj391@126.com
感谢公司对本人工作的配合与支持。2019年,我将在任期内继续谨慎、认真
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不断加强自身学习,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
深入沟通,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持续稳定发
展提供更多建议。恪尽职守,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
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治军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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