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蟒佰利: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14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
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龙蟒佰
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竞购云冶集团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售新立钛业股权及相关
债权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能够充分利用云南
地理资源优势条件,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进一步完善公司钛
精矿—氯化钛渣—氯化法钛白粉—海绵钛—钛合金全产业链,提升公
司整体运营效率,实现“做深做精钛产品,做细做透钛衍生品”的发
展目标。本次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
我们同意本次竞购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治军 陈俊发 许晓斌 林素月
2019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