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蟒佰利: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2021-02-19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0138 号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目录 页次
一、 报告正文 1-2
二、 附件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1-2
关于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0138号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止日为2021年1月31日《关于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规
定的要求编制《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
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注册会计师认为必要的
其他证据。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发
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
作,以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
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贵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专项说明》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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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在此基础上依
据所取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
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报告使用者的范围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
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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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1 年 1 月 31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3 号)核准,并结合 2020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本
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7,589,367 股,发行价格为 10.91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2,264,799,993.97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会计师费用、本次发行信息披露、股
权登记等发行费用共计 23,346,782.43 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41,453,211.54 元。
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02 月 09 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
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0136 号”《验资报告》,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二、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6,4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万元) 预计建设时间
投入金额(万元)
1 年产 20 万吨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建设项目 174,922.00 150,000.00 24 个月
2 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76,480.00 76,480.00
合计 251,402.00 226,480.0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资金总额,
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调整以
及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方式、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拟通过子公司实施的,将以增资、借款等合法方式投入子公司,具体投入方式由公司根
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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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为 167,866,693.51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1 年产 20 万吨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建设项目 167,866,693.51 167,530,241.44
合计 167,866,693.51 167,530,241.44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
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后方可实施。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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