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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蟒佰利: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6-09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蟒佰利                      公告编号:2021-085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召
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现行有效的<龙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同意对《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 43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在              第 43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在
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                                            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 9 人时;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章程》所定人
    (二)独立董事人数占公司全体董事人          数的 2/3 时;
数的比例低于法定或本《章程》所规定的最              (二)独立董事人数占公司全体董事人
低人数要求时;                                  数的比例低于法定或本《章程》所规定的最
    (三)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          低人数要求时;
额 1/3 时;                                         (三)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
    (四)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不含        额 1/3 时;
代理投票权)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不含
    (五)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代理投票权)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六)独立董事提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              (五)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过半数同意时;                                      (六)独立董事提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
    (七)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过半数同意时;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七)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范性文件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前述第(四)项的股东持股股数按股东          范性文件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前述第(四)项的股东持股股数按股东
                                                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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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86 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第 86 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监事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监事
的选举应当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               的选举应当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
    非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             非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
序:                                           序:
    (一)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             (一)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
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董事        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董事
会、监事会可以以书面方式提名非独立董事、 会、监事会可以以书面方式提名非独立董事、
监事候选人;                                   监事候选人;
    (二)董事会、监事会通过增选、补选             (二)董事会、监事会通过增选、补选
或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监事的《决议》后, 或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监事的《决议》后,
如同时提名候选人的,应将候选人的详细情         如同时提名候选人的,应将候选人的详细情
况与《决议》一并公告。在董事会、监事会         况与《决议》一并公告。在董事会、监事会
换届选举时,由上届董事会、监事会提名的         换届选举时,由上届董事会、监事会提名的
人选亦可作为非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其         人选亦可作为非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其
他提名人应在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         他提名人应在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
后至股东大会召开前 15 日,以书面形式向董       后至股东大会召开前 15 日,以书面形式向董
事会、监事会提名。提名人在提名时应向董         事会、监事会提名。提名人在提名时应向董
事会、监事会提交相关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包 事会、监事会提交相关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包
括但不限于: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         括但不限于: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
作经历、工作成果和受奖情况、全部兼职情         作经历、工作成果和受奖情况、全部兼职情
况)。董事会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股东公         况)。董事会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股东公
告候选非独立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         告候选非独立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
情况,并应提请投资者关注此前已公告的候         情况,并应提请投资者关注此前已公告的候
选人情况,以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         选人情况,以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
足够的了解。                                   足够的了解。
    (三)非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在股             (三)非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在股
东大会通知公告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         东大会通知公告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
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非独立董事、监事         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非独立董事、监事
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并保证当         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并保证当
选后切实履行董事、监事职责。董事会、监         选后切实履行董事、监事职责。董事会、监
事会应按有关规定公布前述内容。                 事会应按有关规定公布前述内容。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
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有权提         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有权提
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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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              (二)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
征得被提名人的书面同意。                        征得被提名人的书面同意。
    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
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          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
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          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
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          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
公开声明。                                      公开声明。
    (三)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              (三)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
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披露上述内容, 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披露上述内容,
以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已经对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已经对独立董事候选人
有足够的了解。                                  有足够的了解。
    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              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
司应将所有被提名人的有关材料同时报送中          司应将所有被提名人的有关材料同时报送中
国证监会、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国证监会、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和深交所。公司董事会对被提名人的有关情          和深交所。公司董事会对被提名人的有关情
况有异议的,应同时报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见。 况有异议的,应同时报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见。
    中国证监会在 15 个工作日内对独立董事            中国证监会在 15 个工作日内对独立董事
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对中国证监          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对中国证监
会持有异议的被提名人,可作为公司董事候          会持有异议的被提名人,可作为公司董事候
选人,但不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召开股          选人,但不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召开股
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事会应对独          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事会应对独
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中国证监会提出异议的          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中国证监会提出异议的
情况进行说明。                                  情况进行说明。
    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监事选举的《提案》,          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监事选举的《提案》,
应当对每 1 位董事、监事候选人逐个进行表         应当对每 1 位董事、监事候选人逐个进行表
决。改选董事、监事提案获得通过的,新任          决。除非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有其他规定,
董事、监事在会议结束之后立即就任。              改选董事、监事提案获得通过的,新任董事、
                                                监事在会议结束之后立即就任。
    第 99 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董事、监事             第 99 条 除非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有其
选举《提案》的,新任董事、监事就任时间          他规定,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董事、监事选举
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          《提案》的,新任董事、监事就任时间从《股
补选的董事、监事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补选的
之日起就任。                                    董事、监事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就任。
    第 138 条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 138 条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3
的 12 名董事组成,其中 4 名为独立董事。       的 12 至 1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
                                              不得少于董事会人数的 1/3。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经特别决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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