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佰集团:龙佰集团: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晓红)2022-04-13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于晓红)
作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
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
关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现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18次,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于晓红 18 2 16 0 0 否
参会期间本人均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并
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的情况。本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1年度,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章制度,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发表意
序号 时间 董事会届次 事 项
见类型
-1-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
1 同意
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
2 2021 年 2 月 18 日 同意
第十三次会议 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
3 同意
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
4 2021 年 2 月 22 日 同意
第十四次会议 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5 同意
第七届董事会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3 月 9 日
第十五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6 同意
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7 同意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8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9 第七届董事会 同意
2021 年 4 月 14 日 意见
第十七次会议
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1 年
10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前认可意见和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受让攀枝花振兴钒钛资源股权投资中心
11 同意
(有限合伙)份额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
12 同意
第七届董事会 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19 日
第十八次会议
13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4 同意
第七届董事会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29 日
第十九次会议 关于减少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
15 同意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
16 2021 年 5 月 14 日 同意
第二十次会议 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17 同意
第七届董事会 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5 月 28 日
第二十一次会议 关于向部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
18 同意
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在境外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
19 同意
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
20 2021 年 6 月 8 日 同意
第二十二次会议 意见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
21 同意
配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制定发行 H 股并上市后适用的《龙佰集
22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连交易制度及流程》的事 同意
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
23 同意
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按照 H 股上市公司要求提名增选公司第
24 同意
第七届董事会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8 月 4 日
第二十四次会议
25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26 同意
第七届董事会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1 年 8 月 23 日
第二十六次会议 关于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27 同意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
28 同意
第七届董事会 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9 月 3 日
第二十七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29 同意
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
30 同意
第七届董事会 立意见
2021 年 10 月 25 日
第二十八次会议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
31 同意
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
32 2021 年 11 月 29 日 同意
第二十九次会议 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
33 同意
第七届董事会 意见
2021 年 12 月 8 日
第三十次会议
34 独立董事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2、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九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事
项无异议。
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1年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利用自身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本人对需审议的各个议案均进行认真的了
解及分析,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有效进行审核,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监督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3-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
时、完整地完成2021年度的各项信息披露工作。
3、重点关注公司财务及依法运营情况,提出合理建议
2021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诚信和勤勉的态度,积极
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审及财务部门等就公司业务、财务、运营等各个方面
进行沟通,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并关注公司依法运营情况、生产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的建设及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4、据实询问公司年报及审计相关事项,维护股东权益
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为了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本
人主动向公司管理层询问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与年审注册
会计师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除此之外,为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还推
动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5、督促公司持续规范治理,完善内控机制
2021年,本人持续关注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有关法律法规的新增、修订情况,对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
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疑问则主动向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具
体情况,获取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所需要的资料,并运用专业知识,做出客观、公正
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
各委员会开展的相关会议,利用参会的机会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并定期查阅公司的财务
报表及经营数据,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主持召开了6次专门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
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同公司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1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刘艳女
-4-
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任期自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至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四、培训和学习
履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河南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注重培养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
意识,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六、联系方式
姓名 于晓红
电子邮箱 yuxiaohong@hit.edu.cn
以上是本人在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公司董事会、高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在
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2022年,我将严格
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本着勤勉、忠实、谨慎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并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于晓红
2022年4月11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