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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佰集团: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2023-04-28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龙佰集团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兵                     联系电话:021-20655588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寅                     联系电话:021-206555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否(受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较晚等因素影响,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较原计划有所延后,经
露文件一致                               董事会审议,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0 次,保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了事前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或事后审阅
                                         0 次,保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了事前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或事后审阅
                                         0 次,保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了事前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或事后审阅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1)业绩波动情况:2022 年前三季度,公司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存在下滑情形,主要系
                                         1
                                        受国内外宏观经济下行及房地产政策等因
                                        素影响,钛白粉下游市场需求疲弱,销售价
                                        格下行;同时主要原材料及天然气价格处于
                                        高位,特别是硫磺价格阶段性暴涨,以上综
                                        合因素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整改情况:公司目前已积极采取相关措施,
                                        强化经营管理,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高上
                                        市公司质量。
                                        2)公司尚未完全履行相关承诺:公司在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期间承诺 2022 年底之
                                        前,将类金融业务剥离出上市公司。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对外出售
                                        小贷公司 54.40%股权的议案,本次股权转
                                        让工商变更已于 2022 年 9 月完成,转让后
                                        公司持有小贷公司 30.00%的股权,不再将
                                        小贷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出售类金融
                                        业务剩余股权的议案,并与交易对手签订了
                                        《股权转让协议》,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本
                                        次股权转让尚未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整改情况:因上述股权转让事项正在履行地
                                        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批手续,公司将积极与
                                        本次股权变涉及的相关方沟通协调,尽快推
                                        进履行承诺涉及的工商变更手续。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5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4 月 4 日
                                        培训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
                                        2
                                          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就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及
                                          相关违规案例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讲解。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
3.“三会”运作                          无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
6.关联交易                               无                              -
7、对外担保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经营业绩较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上年同期存在下滑情形,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经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营情况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况)
                               29.14%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股份限售承诺                                  是                     -
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是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
                                              是                     -
面的承诺
                                                     公司在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期间承诺 2022 年底之前,将
                                                     类金融业务剥离出上市公司。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尚未完全履行
其他承诺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履行承诺涉
                                          完毕
                                                     及的股权转让事项正在履行地
                                                     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批手续,股
                                                     权转让尚未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公司将积极与本次股权变更涉
                                          3
                                                及的相关方沟通协调,尽快推进
                                                履行承诺涉及的工商变更手续。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2022 年 8 月,因原保荐代表人孟超先
                                     生工作调整,无法继续履行对龙佰集团的持
                                     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
                                     行,华金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许寅先生接替
                                     孟超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2023 年 3 月,因原保荐代表人王旭东
                                     先生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行对龙佰集团的
                                     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
                                     进行,华金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王兵先生接
                                     替王旭东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2022 年 11 月,中国证监会对华金证券出具
                                     《关于对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
                                     改正并限制业务活动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2]64 号)。该文件指出华金证券一是
                                     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二是廉洁
                                     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未按廉洁从业规
                                     定聘请第三方机构。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和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
                                     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定》的相关规定。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条例》《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项及整改情况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
                                     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
                                     员廉洁从业规定》的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
                                     对华金证券采取以下监管措施:一、责令改
                                     正;二、在 2022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3 年 2
                                     月 24 日期间,暂停华金证券保荐和公司债
                                     券承销业务。
                                     华金证券在收到文件后认真查找和整改问
                                     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
                                     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
                                     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王兵                         许寅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