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的独立意见2012-09-10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对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
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高度重视对股东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在综合考虑企业经营发展、未
来盈利规模、资金需求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制订了科学合理的回报规划,有利
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划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制订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2012 年~
2014 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未来
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杨红帆: 陈忠德:
戴钦公 :
2012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