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12-10-2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东方证券”)作为浙江世纪华
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华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核查了公司董事会就该项日常关联交易所出具的书面说明,询问了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 2012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协商确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公司对该项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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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保荐代表人:
魏浣忠 马云涛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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