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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纪华通: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3-04-22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浙江
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下列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2年度对外担
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2012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
发生并累计至2012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2、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201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在对公司201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后,我们认为:公司2012年度发
生的关联交易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平,关联交易行为合理,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三、关于2012年度董事、监事、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2012年度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发表
如下意见:
    经核查, 2012年度公司能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制定制度、考核激励规定
等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2012年
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
    四、关于公司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
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12年度审计报
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五、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
有关规定,经核查和询问,现就董事会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生
产经营正常开展和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六、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将该
预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
的情形。《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
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意见。
    八、关于董事会提名张杰军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核,提名张杰军先生为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了解张杰军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认为张杰军先生能够胜任所
聘岗位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
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杰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九、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其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基于目前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及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环境的变化,为防止
出现产能过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更
大的价值,公司拟终止募集资金项目“汽车轻量化、节能用塑料件系列产品建设项
目”的实施,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15,068.72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并且将基本达到项目建设要求的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1027.73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
司的生产经营。
    本次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其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终止实施部分
募集资金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实施上述募集资
金项目,并同意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其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杨红帆:                                陈忠德:




   戴钦公 :




                                                201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