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09-12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 2013-025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 年 9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3 年 9 月 12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3 年 9 月 11 日 15:00 至 2013 年 9 月 12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上虞市上虞经济开发区北一路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苗通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18 人,代表股份 188,750,4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71.9049%。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88,256,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7167%;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 1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94,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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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8,305,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7645%;反对 444,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235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五、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春辉、王鑫睿
结论性意见:世纪华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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