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公司诉讼和解公告2014-03-12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 2014-018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公司诉讼和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预案披露
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公司无锡七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七酷”)
与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大网络”)的诉讼事项。诉讼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13 年 1 月 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本着共谋发展的原则,2014 年 3 月 7 日,无锡七酷与盛大网络授权的蓝沙信息技
术(上海)有限公司签署了《和解协议》,就该项诉讼达成和解。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诉讼案基本情况
2013 年 10 月,盛大网络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无锡七酷等三家公司,
称被告开发运营的网页游戏《热血战纪》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和游戏的特有名
称,并进而构成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求报告立即停止侵权及不正当行为,停
止制作、宣传、运营或授权他人运营权网络游戏《热血战纪》,并停止使用《热血战纪》
的游戏名称,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600 万元人民币,赔偿原告为制止侵
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及三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二、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
1、盛大网络授权关联公司蓝沙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处理与无锡七酷《热血
战纪》游戏的诉讼相关事宜。
2、盛大网络同意与无锡七酷共同运营、开发、改编若干以《热血传奇》为蓝本的
新网页游戏,在该等游戏运营方面双方达成了盛大网络可按该等游戏投入商业运营后
游戏总营收的百分之十获取游戏分成等合作意向。
3、盛大网络同意和解协议生效后一周内予以申请撤诉。
三、本次诉讼和解对公司的影响
双方和解,达成合作有利于游戏行业和无锡七酷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公司重组。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截至本诉讼事项公告日,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