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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纪华通: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4-03-18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保荐
机构”)作为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华通”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认真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进行
了核查,对公司填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世纪华通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
况,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
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并重点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
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
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世纪华通填写了《内部控制规
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世纪华通《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系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魏浣忠             马云涛




    保荐机构(盖章):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日期:2014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