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14-11-08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
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料后,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第三届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通过对本次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方面的情况了
解,我们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
戒。
我们同意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杨红帆: 陈忠德:
张杰军 :
2014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