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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纪华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11-08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 2014-053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 日
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 2014 年 11 月 7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上虞经济开发区北一路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苗通先生主持。

    二、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顺利完
成,并办理完毕相关的股份登记和新增股份上市手续,公司拟将公司名称、注册
资本、经营范围作如下变更:
    (1)将公司名称由“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世纪
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公司注册资本由262,500,000元增加至513,546,020元。
    (3)将公司经营范围由“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精密金属模具制造、加
工;销售自产产品。(凡涉及许可证制度的凭证经营)。******”变更为“汽车配
件、摩托车配件、精密金属模具制造、加工、销售;金属冲压件、注塑件设计、
生产、销售;塑料粒子、金属制品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设计、制作各类广告。
(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1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顺利完成,公
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章程修改案的内容及修
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5月28日发文的公告(文号:[2014]20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等文件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对9名董事候选人进行了分项表决,每位董事候选人均
获得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
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推荐以下九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提名王苗通先生、王一锋先生、谢德源先生、王佶先生、邵恒先生、
赵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2)提名张杰军先生、梁飞媛女士、陈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董事候选人中没有职工代表,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
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深圳证券


                                    2
交易所审核。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
和非独立董事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独立董事就上述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红帆女士、陈忠德先生连续任职已满6年,将在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
会对两位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定于 2014 年 11 月 24 日下午 14 时在本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14 年 11
月 8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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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王苗通,男,195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EMBA,经济师,绍

兴市人大代表。曾担任上虞华通汽配厂厂长、浙江华通汽车塑料件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2005

年 10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长,现兼任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华通工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上虞全世泰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全世通模塑有限公司董事长,浙

江金通置业有限公司监事,浙江金盾华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曾获得绍兴市劳

动模范、浙江省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绍兴市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绍兴市上虞区

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

    王苗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17%的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0%的股份,与儿子王一锋先生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苗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

    2、王一锋,男,1984 年 1 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7

年 1 月进入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2007 年 11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浙江世纪华通车业

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兼任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浙江华通工贸有限公司监事,上虞全世泰贸易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王一锋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的股份,持有公司股东绍

兴上虞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56%的股份,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父亲王苗

通先生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一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谢德源,男,1965 年 7 月出生,EMBA 结业,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

权。曾任职于上虞塑料厂、上虞华通汽配厂、浙江华通汽车塑料件有限公司、浙江华通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2005 年 12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2 年荣获上虞市优秀科技人才称号。

    谢德源先生持有公司股东绍兴上虞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56%的股份,未直

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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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的情形。

    4、王佶,男,1971 年 6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新加坡居留权。上海天游

软件有限公司的创办人、首席执行官,曾获“2008 年度新锐人物奖”、“2010 年度上海市软

件行业标兵”称号及“2012 年度上海实施发明创新成果优秀企业家”等称号。

    王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2.13%的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邵恒,男,1985 年 3 月出生,高中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8 年

10 月创立无锡七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08 年 10 月至今担任无锡七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总经理。

    邵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5.42%的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赵骐,男,1978 年 8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

职于上海国和律师事务所、太平洋房屋服务有限公司、臣信房屋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世联房

地产顾问有限公司,2011 年 9 月至今担任上海天游软件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2013 年 2 月起

兼任上海天游软件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赵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张杰军,男,197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1992 年 8 月至 1998 年 7 月,在烟台福斯达纸业有限公司工作。2002 年 3 月至 2006 年 1 月,

在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工作;2006 年 1 月至 2008 年 11 月在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工作;

2008 年 11 月至今,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04

年 4 月至 2011 年 4 月,兼任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5 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

    张杰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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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2、梁飞媛,女, 196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硕士生导师,教授。1987 年 7 月至 2006 年 6 月,在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任教,2002 年在浙江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挂职锻炼一年,2006 年 7 月

至今在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曾获“浙江省高校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浙江省优秀教

师”等荣誉。

    梁飞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陈卫东, 男,196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1993 年 3 月至 1996 年 9 月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机器人研究所获工学博士学位,1996 年 10 月

进入上海交通大学自动控制博士后流动站,1998 年 10 月起留校任教,历任上海交通大学电

子信息与工程学院自动化系副系主任、系主任, 2003 年 8 月至 2004 年 2 月在美国俄亥俄

州立大学电气工程系做访问副教授,2012 年 7 月至 9 月在瑞士苏黎世大学信息科学系人工

智能实验室做访问教授。2004 年当选上海市曙光学者,2007 年当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

    陈卫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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