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关于5%以上股东股权质押及补充披露暨风险警示公告2015-01-17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 2015-003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股权质押及补充披露暨风险警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近日接到
5%以上股东王佶先生的通知,王佶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份62,273,361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2.13%)质押给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
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邵恒先生与国联证券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初始交易)》(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进行担保。质押期限为自办
理出质登记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保证期限为自主合同项下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
截止本公告日,王佶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62,273,36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2.13%。本次质押62,273,36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13%,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100%。
2014年12月2日,公司发布了《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进
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8),邵恒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有限售流通股份79,175,662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5.42%)质押给国联证券用于股
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1月28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10月13
日。
应交易所要求,公司对上述5%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作补充披露如下:根据前次
重组公司与交易对方王佶、邵恒签订的《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王佶及邵
恒关于发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 ,王佶承诺上海天游软件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天游软件”)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不低于9,000万元、11,000万元及14,000万元;邵恒承诺无锡
七酷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酷网络”)2014年度、2015年度 、2016年度(以下
合称“盈利补偿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不低于9,000
万元、12,400万元和16,400万元 。天游软件、七酷网络在补偿期间实际净利润数未达
到当年度承诺净利润数的,由王佶、邵恒分别向本公司进行股份补偿,即由本公司以
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回购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并注销该部分回购股份。
公司股东王佶、邵恒上述股权质押,将可能影响王佶、邵恒在上述相关协议项下
业绩补偿承诺的履约能力,并可能因此损害公司及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届时,王佶、
邵恒先生需就已设定质押的全部或部分股票征得质押权人同意解除股票质押后,再相
应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上述潜在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注意。
鉴于上述风险,上市公司也作了相关风险防范措施:1、对两家公司的盈利能力进
行调查、测算,王佶、邵恒有充分理由和信心完成承诺业绩;2、对质押贷款用途进行
跟踪,王佶、邵恒、国联证券三方保证款项只用于业务发展相关的投资,不用于其他
消费及其他投资;3、王佶、邵恒、国联证券同意业绩未完成时提前部分赎回,确保履
行股份补偿义务。
根据天游软件、七酷网络2014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数据,两家公司2014年
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均超过业绩承诺数,且本次重组后公司预期运营状况良好
且持续发展,其触发上述相关协议项下业绩补偿义务的可能性低。如未来发生天游软
件、七酷网络盈利能力下降情形,若盈利补偿期内未达到前述承诺数,公司股东王佶、
邵恒将在预期触发股份补偿义务时,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或提前清偿债务并解
除股票质押等有效方式,以确保其可按时依约履行股份补偿义务。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