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6-027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发布《关于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提案的公告》,增加《关于互联网产业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3、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二)下午 14:30-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9 日—5 月 1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0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9 日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10 日 15:00 的任意时 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 66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苗通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14 人,代表股份 643,746,62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2.6766%。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24,389,7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7920%;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 9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356,8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84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43,679,3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5%; 反对67,3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289,5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3%;反对67,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7%;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43,679,3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5%; 反对67,3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289,5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3%;反对67,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7%;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43,679,3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5%; 反对67,3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289,5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3%;反对67,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7%;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43,679,3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5%; 反对67,3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289,5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3%;反对67,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7%;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43,669,2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0%; 反对77,4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279,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01%;反对77,4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99%;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43,676,3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 反对70,3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286,5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68%;反对70,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32%;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互联网产业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上虞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王苗通、邵恒、王佶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19,302,078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6%; 反对67,3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4%;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289,5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3%;反对67,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0.3477%;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公司独立董事张杰军先生、梁 飞媛女士、陈卫东先生2015年度述职报告的全文已于2016年4月18日登载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向曙光、商学琴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 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0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