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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纪华通: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11-26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6-071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11 月 24 日—2016 年 11 月 2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24 日 15:00 至 2016 年 11 月
25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 66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苗通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
股份 676,363,9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5.8523%。其中:出席现场投
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76,283,75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65.84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0,2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078%。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7,974,2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2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7,894,0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158%。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80,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7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同意为 676,344,450 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71%;反对为 19,500 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9%;弃权为 0 股,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 27,954,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03%;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同意为 676,344,450 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
99.9971%;反对为 19,500 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9%;弃权为 0 股,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 27,954,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03%;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同意为 676,344,450 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71%;反对为 19,500 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9%;弃权为 0 股,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 27,954,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03%;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发行对象

    同意为 676,344,450 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71%;反对为 19,500 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9%;弃权为 0 股,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 27,954,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03%;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债券期限

    同意为 676,344,450 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71%;反对为 19,500 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9%;弃权为 0 股,


                                     3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 27,954,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03%;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

    同意为 676,344,450 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71%;反对为 19,500 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9%;弃权为 0 股,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 27,954,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03%;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发行方式

    同意为 676,344,450 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71%;反对为 19,500 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9%;弃权为 0 股,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 27,954,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03%;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担保情况

    同意为 676,344,450 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71%;反对为 19,500 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9%;弃权为 0 股,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 27,954,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03%;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赎回或回售条款

    同意为 676,344,450 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71%;反对为 19,500 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9%;弃权为 0 股,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 27,954,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03%;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募集资金使用范围

    同意为 676,344,450 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71%;反对为 19,500 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9%;弃权为 0 股,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 27,954,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03%;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上市场所

    同意为 676,344,450 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71%;反对为 19,500 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9%;弃权为 0 股,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 27,954,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
99.9303%;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偿债保障措施

    同意为 676,344,450 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71%;反对为 19,500 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9%;弃权为 0 股,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 27,954,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03%;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为 676,344,450 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71%;反对为 19,500 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9%;弃权为 0 股,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 27,954,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03%;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
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为 676,344,450 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71%;反对为 19,500 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9%;弃权为 0 股,


                                      6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 27,954,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03%;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向曙光、任穗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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