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 市 公 司 名 称: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 市 地 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世纪华通 股 票 代 码:002602 信息披露义务人:汤奇青 住 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十一村 22 号***室 通 讯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路 33 号 权 益 变 动 性 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8 年 12 月 1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 .............................................................. 1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汤奇青 上市公司/世纪华通 指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 指 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 2014 年 9 月 3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2 日期间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减少 2.83%(具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体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 变动情况”)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 汤奇青 曾用名 无 人姓名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1010419690704****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田林十一村 22 号***室 通讯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路 33 号 是否取得其他 国家或者地区 无 的居留权 在公司任职或 其他公司兼职 无 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汤奇青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信息披露人义务人所持股份因上市公司增发股份被 动稀释及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权益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通过法 律法规允许的方式继续减持其在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的计划。未来 12 个月内,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 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汤奇青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6,326,127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7.07%。汤奇青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1、2015 年 6 月 18 日,上市公司实施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并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 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由 513,546,020 股变更为 1,027,092,040 股,汤奇青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72,652,25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07%。 2、2016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6 年 12 月 15 日,汤奇青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 持上市公司股份 6,500,000 股。完成后,汤奇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66,152,25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44%。 3、2017 年 4 月 1 日至 2017 年 4 月 15 日,汤奇青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上 市公司股份 500,000 股。完成后,汤奇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65,652,254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39%。 4、2017 年 11 月 29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12 日,汤奇青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3,659,800 股,期间误操作买入上市公司股份 8,200 股。至此,汤奇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62,000,6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4%。 5、2018 年 2 月 2 日,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即收购“点点互动”)新增股份上市。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由 1,027,092,040 股变更为 1,459,222,653 股,汤奇青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6.04%被动稀释至 4.25%。 6、2018 年 10 月 31 日,上市公司实施 2018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并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 金。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由 1,459,222,653 股变更为 2,334,756,244 股, 汤奇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99,201,04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25%。 7、2018 年 12 月 5 日,汤奇青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270,0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汤奇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98,931,0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4%。 本次权益变动后,汤奇青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98,931,047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4.2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是否存在权利受限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存在质押股份 25,600,000 股,除此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情况。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 务人无买卖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汤奇青__________________ 2018 年 12 月 12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75-82148871 3、联系人:郦冰洁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娥街道越爱路 66 号 5 司 幢 股票简称 世纪华通 股票代码 002602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汤奇青 名称 册地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36,326,127 股 持股比例:7.07%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动数量:62,604,920 股 变动比例:2.83 % 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98,931,047 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是□ 否√ 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是 □ 否 □ 对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汤奇青__________________ 2018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