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03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9-027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通
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 66 号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非独
立董事邵恒、王佶、赵骐及独立董事陈卫东、梁飞媛、王迁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与
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苗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回购股份事项实施期限的议案》
为充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向市场和投资者传递公司长期的内在投资价
值,提振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
的合理回归,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进展情况,公司将
延长回购股份事项实施期限,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2019 年 10 月 8
日,即回购实施期限自 2018 年 10 月 9 日起至 2019 年 10 月 8 日止。除回购期限
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延期后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未超过一
年。本次延长回购期限在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
权范围内。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3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延长回购股份事项实施期限的公告》
(2019-02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