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关于与中国移动集团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9-10-10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9-085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移动集团
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仅为框架合作协议,具体实施内容、操作细节还需双方或其子公司另
行签订具体的正式合同。如果框架协议与双方后续签署的落地协议文件的约定有差
异,以落地协议文件的约定为准。公司未来将根据本协议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
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但协议的具体
落地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和提升,对公司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3、受市场环境变化、技术迭代或不可抗力影响,本协议后续实施过程中存在一
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1、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华通”、“上市公司”或
“公司”)与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咪咕公司”)以互惠互利为基本原
则,在2019年10月8日在上海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经友好协商,双方按市场化对
等原则开展以下各领域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游戏联运、5G云游戏生态建设、版权合
作、电竞产业、传统文化数字化、海外拓展运营、其他商业合作等方面进行全面战略
合作,具体合作协议将另行签订。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 称: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昕
注册资本:70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咪咕公司是中国移动面向移动互联网领域设立的,负责数字内容领域
产品提供、运营、服务一体化的专业子公司,是中国移动旗下音乐、视频、阅读、游
戏、动漫数字内容业务板块的唯一运营实体,下设咪咕音乐、咪咕视讯、咪咕数媒、
咪咕互娱、咪咕动漫5个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
关联关系:咪咕公司与世纪华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协议为框架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的交易标的和金额,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框架合作协议》的签订暂无需履行相关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原则及内容
1、咪咕文化与世纪华通以互惠互利为基本原则,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领域开
展框架合作。框架合作的内容、形式应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和各自领域监管政策的要
求,并符合双方股东的利益。
2、双方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共同拓展市场,实现社会利益、客户利益、股
东利益最大化。
3、双方按市场化对等原则开展以下各领域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游戏联运、5G云
游戏生态建设、版权合作、电竞产业、传统文化数字化、海外拓展运营、其他商业合
作等方面进行全面战略合作,具体合作协议将另行签订。
(二)工作协调机制
1、双方同意建立不定期交流机制,轮流举办框架工作组会议,并邀请双方下属
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参与。
2、双方分别指定各自联系部门或联系人专项负责合作事项的协调工作。
(三)协议的生效条件、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但协议的具体落地
实施有助于公司较为全面的拓展互联网游戏及相关方面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游戏联
运、5G云游戏生态建设、版权合作、电竞产业、传统文化数字化、海外拓展运营、其
他商业合作等方面,对公司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框架合作协议》仅反映协议双方的合作意向或原则,具体项目
的实施仍需另行签署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受不可预测因素或不
可抗力影响,可能产生协议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的风险。
2、本次签订的《框架合作协议》涉及的合作内容,虽然双方在渠道、技术、团
队等方面能满足履约需要,但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技术迭代、
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合作预期目标具有不确定性。
六、后续进展情况的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咪咕文化签署的《框架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