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14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个人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公司本次终止“游戏开发、代理、发行、推广和运营”、“全球移动游戏
发行云平台及全球推广渠道建设”、“全球广告精准投放平台建设和渠道推广”以
及“海外游戏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项目并将相关剩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
现资源优化配置,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本次终止上述项目并将相关剩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适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终止“游戏开发、代理、发行、推广和运营”、
“全球移动游戏发行云平台及全球推广渠道建设”、“全球广告精准投放平台建设
和渠道推广”以及“海外游戏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项目并将相关剩余资金用于
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陈卫东:
梁飞媛:
王 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