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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纪华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7-20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拟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真审议了上述
事项的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有效沟通,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预计增加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遵循
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 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
将《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梁飞媛:




    陈卫东:




    王   迁 :




                                                 202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