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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纪华通: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2-027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
体情况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情况
的审计结果,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 2,003,327,352.21 元,根据本公司章
程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200,332,735.2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931,443,203.63 元 , 截 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4,734,437,820.62 元。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二、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 2021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将自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考虑到公司本年度将有前述回购支出,也综合考虑了外部经营环境、
融资环境、公司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等情况,因此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以更
好的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且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增强
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等相关规定。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 2021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
需要,同时满足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
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
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
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
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就
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从公司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其未分配利润
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可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以及预计回购
支出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