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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纪华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30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年度述职报告(陈卫东)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1年度工作中,勤勉
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致力于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现就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
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2021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
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                                                                股东大会      5
                                             10 次
  召开次数                                                                召开次数      次
                              亲自    委托            投反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缺席                        亲自列席会议
 董事姓名                     出席    出席            对票   次未亲自出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陈卫东             6          6       0        0      0        否              4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声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本人及相关亲属均不在上市
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持有股份或享有利益,且拥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接受来自监管部门的监督
与考核,并与公司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保持顺畅的沟通。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内容                           意见类型
                                          《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其一致行动人王一锋、王娟珍、鼎通投资
2021 年 3 月 15 日                        部分承诺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四十六次
                                          关于认可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处置孙公司控制
2021 年 3 月 24 日                                                               同意
                         四十七次         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4 月 29 日                        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四十八次
                                          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独立意见
                                        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
                                        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独立意见
                                        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1 年 7 月 19 日                                                             同意
                     四十九次会议       额度的议案》独立意见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第四届董事会第     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7 月 20 日                                                             同意
                     五十次会议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发表事前认可情况:

会议届次             事前认可意见内容                                          意见类型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
                                                                               同意
四十八会议           可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事
                                                                          同意
四十九会议           前认可意见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组织
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检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并对董事、高管年度薪酬
发放情况进行考核;作为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专业知识,对
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建设性意见。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度,除参加董事会会议以外,本人还利用其他时间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
时掌握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生产经营等信息,同时,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形式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和沟通,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传媒和网络等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的运营动态,起到了有效的监督和指
导作用。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能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有效维护公司
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报告期内,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
真审核,主动向相关人员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公司也及时向本人汇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以及信息披露等情况,本人均能及时、积极提出
个人意见。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1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以及深交所的
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及深交所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
训,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
一步规范运作。

    八、其他工作
    1、2021年度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2、2021年度未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
    3、2021年度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

    九、联系方式
    姓名:陈卫东
    电子邮箱:wdchen@sjtu.edu.cn

    在此,谨对公司为本人工作提供的便利和协助表示衷心感谢,同时感谢中小股东的信任。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陈卫东)》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
                                                                       陈卫东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