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世纪华通: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30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7]1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号)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对外
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到2021年12月31日的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32,500万元。公
司于2020年9月23日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车
业”)提供对外担保额度3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23,800万元;于2020年8月14日由
全资子公司为盛跃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盛趣股权投资管理
(上海)有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2,5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2466.90万元。除此之
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
认真审核。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各项制度建立后得到了
有效地贯彻执行,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近年来,公司
陆续完成了相关大型游戏公司的收购并表工作,公司的运营体量日益壮大,公司应
当致力于建立更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三、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和发展情
况以及预计回购支出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
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密切相关,保障了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公司经营,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关联交
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
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
们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董监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公司自身实际。本薪酬方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规模等实
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董事的职责,有利于调动公司董监高
的积极性,促进董监高勤勉尽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制定并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董事、监事
的薪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王   迁 :




   李   峰 :




   杨   波 :




                                                    202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