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2-082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 披露了《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公司 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就全资子公司浙江世纪华通车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车业”)向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的 银行贷款提供不高于 28,560 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同时签署了以公司浙(2016)绍 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 0017102 号、第 0017100 号不动产作为担保抵押物的《最 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和《最高额抵押合同》合称为“担保合同”)。 2020 年 9 月,华通车业发生了本金为 23,800 万元的借款,并于 2021 年开展 了续贷;华通车业于 2022 年归还了部分借款,并于 2022 年 8 月就尚未归还的借 款续贷并重新签署了期限为一年的新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借款 本金为 18,000 万元人民币。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事项在 公司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期限及担保金额范围内,出于审慎性原则,就为该借款 提供担保的事项提请董事会进行确认和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暨进展的议案》,公司作为保证人,为华通车业向温州银行的本 金为 18,000 万元的新借款事项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 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滞纳金、履行主合同和担保合同过程中发 生的费用及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担保期限为自担保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调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调整后公司为华通车业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 币 28,560 万元。考虑到《最高额抵押合同》中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 36,464 万元,为进一步明确担保额度,基于准确性和审慎性原则,担保额度为保证担保 28,560 万元以及抵押合同担保额度 36,464 万元,即合计 65,024 万元。公司本次 召开的董事会和监事会一致同意和确认将公司为华通车业提供担保的额 度调整 为人民币 65,024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 华通车业未就本次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额度下申请任何除了本金为 18,000 万 元借款合同所负担保义务以外的任何担保,且公司承诺就为华通车业提供 的担保 有且只有该笔本金为 18,000 万元借款合同。若华通车业后续需要公司提供任何 新增或其他担保,公司和华通车业承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另行提交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 形成和签署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 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45,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 66 号 4、法定代表人:谢德源 5、成立日期:2015年8月28日 6、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精密金属模具制造、加工、销售;金 属冲压件、注塑件设计、生产、销售;塑料粒子批发;金属制品制造、加工、销售; 进出口业务 7、与公司关系:华通车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华通车业非失信被执行人 9、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状况: 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的 资 产 总 额 为 1,926,962,253.79 元 , 负 债 总 额 为 856,183,710.73元,或有事项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1,070,778,543.06元;2021年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为 844,190,547.75 元 , 利 润 总 额 为 8,201,060.85 元 , 净 利 润 为 7,873,355.18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 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的 资 产 总 额 为 1,848,414,386.18 元 , 负 债 总 额 为 803,026,547.26元,或有事项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1,045,387,838.92元;2022年1- 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611,140,743.14元,利润总额为-26,586,751.40元,净利 润为- 26,191,270.0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公司提供抵押物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 2 年; 3、担保金额:借款债务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 4、担保范围: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滞纳金、 履行主合同和担保合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及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 过程中 发生的费用等; 5、最高额保证合同金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 28,560 万元; 6、最高额抵押合同金额:浙(2016)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 0017102 号、 第 0017100 号不动产,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 36,464 万元; 7、债权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华通车业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 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有利于全资子公司更好地保证业务拓展,确保满足正常运作所需的资金需 求,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有 利于全资子公司更好地保证业务拓展,确保满足正常运作所需的资金需求,担保 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 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包含上市公司对子公司 的担保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5,135,240,000 元。对外担保总 余额为 3,401,000,00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94%。其中,公司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676,000,000 元;全资子公司之间的 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5,000,000 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 的担保余额为 2,700,000,00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69%。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风险提示 汽车零部件制造受到产业链和不可抗力等影响,相关因素可能对华通车业的 生产、销售等各项经营活动产生一定影响。若该笔借款发生违约风险,则有可能 触发公司的担保追偿风险。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最高额保证合同; 5、最高额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