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2-084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6 日及 3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的议案》,公司为上海珑睿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珑睿信息”)的融资租赁和项目建设贷款提供担保金额 合计不超过 160,000 万元(人民币元,下同)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 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上海普 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珑信息”)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公司为普 珑信息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4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 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2 年 3 月 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提供同比例担 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珑睿信息和普珑信息以下合称为“被担保 方”。 2022 年 5 月,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依据融资租赁合同中 39,858 万元的订 单金额向珑睿信息提供了相应的 40,000 万元融资金额,期限为 6 年,公司为融 资租赁合同项下 49.90%的债务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已发生债务的 49.90%提供担 保,即截止公告披露日已发生的为珑睿信息担保的债务本金为 19,889.14 万元。 2021 年 7 月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作为牵头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黄浦支行作为联合牵头行向普珑信息提供了为期 5 年的并购银团贷款,并 签署了并购银团贷款合同。公司于 2022 年 6 月就该贷款本金的 49.90%签署了不 可撤销担保书,为已发生债务的 49.9%提供担保,即截止公告披露日为普珑信息 担保的债务本金为 199,600 万元。相关借款均基于位于上海的数据中心项目而发 生。 根据珑睿信息业务的逐步开展及业务规划更新,公司拟将原先审批通过的为 珑睿信息提供的担保金额 160,000 万元调整至 30,000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进展的议案》,一致确认并同意: 关于为珑睿信息和普珑信息提供担保的事项,及相关担保合同的签署,并调整对 珑睿信息的担保金额。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 形成和签署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 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但出于审慎性考虑,将进一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珑睿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上海珑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 年 01 月 28 日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 301 号 法定代表人:顾炯 注册资本:155,555.55 万元 (2)股权结构 在有限合伙基金 GLP THOR FUND I, L.P.(以下简称“平台基金”)中,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 LongRui Limited(以下简称“珑睿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 平台基金 49.90%权益份额,普洛斯方(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和/或其关 联方简称为“普洛斯方”)作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持有平台基金 50.10% 的权益份额。平台基金通过设立多层全资子公司的方式间接持有普珑信息 100% 股权。具体关于由平台基金构建的上述股权结构的交易及基金信息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无锡世纪七道智慧云实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上海普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八赫兹创意设计(上海)有限公司 100%股 权、持有上海世纪七道智慧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99%合伙企业份 额,持有上海珑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38%股权;上海世纪七道智慧云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海珑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89.62%股权;八赫兹 创意设计(上海)有限公司持有上海世纪七道智慧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0.01%合伙企业份额。穿透计算后,上海普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 持有上海珑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计 100%的股权。 综上所述,公司全资子公司珑睿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平台基金 49.90% 的权益份额,平台基金间接持有珑睿信息 100%的股权。 (3)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珑睿信息的资产总额为 3,117,522,496.37 元,负债 总额为 759,199,915.96 元(其中银行贷款为 0 元,流动负债为 335,423,067.39 元),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 0 元,净资产为 2,358,322,580.41 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为 1,215,456.46 元,利润总额为-33,879,751.50 元,净利润为-34,820,499.96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珑睿信息的资产总额为 3,410,542,854.72 元,负债 总额为 922,230,798.87 元(其中银行贷款为 0 元,流动负债为 190,607,374.5 元),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 0 元,净资产为 2,488,312,055.85 元;2022 年 1-9 月实现 营 业 收 入 为 27,316,266.05 元 , 利 润 总 额 为 -90,010,524.56 元 , 净 利 润 为- 90,010,524.56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珑睿信息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 70%。 (4)经查询,珑睿信息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2、普珑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上海普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04 月 19 日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 618 弄 1 号 29 幢 147 室 法定代表人:顾炯 注册资本:500,000.00 万元 (2)股权结构 在平台基金中,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珑睿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平 台基金 49.90%权益份额,普洛斯方作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持有平台基金 50.10% 的权益份额。平台基金通过设立多层全资子公司的方式间接持有普珑信息 100% 股权。 (3)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总额为 8,105,248,927.07 元,负债总额为 4,051,255,930.61 元 ( 其 中 银 行 贷 款 为 4,000,000,000.00 元 , 流 动 负 债 为 51,255,930.61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 0 元,净资产为 4,053,992,996.46 元;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0 元,利润总 额为-96,107,003.54 元 ,净 利 润 为 - 96,107,003.54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总额为 8,363,185,278.09 元,负债总额为 4,200,513,210.4 元 ( 其 中 银 行 贷 款 为 4,000,000,000.00 元 , 流 动 负 债 为 200,513,210.4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 0 元,净资产为 4,162,672,067.69 元; 2022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为 0 元,利润总额为-161,220,928.77 元,净利润为- 161,220,928.77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普珑信息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 70% (4)经查询,普珑信息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进展情况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1、珑睿信息 2022 年 5 月,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依据融资租赁合同中 39,858 万元的订 单金额向珑睿信息提供了相应的 40,000 万元融资金额,期限为 6 年,公司为融 资租赁合同项下 49.90%的债务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已发生债务的 49.90%提供担 保,即截止公告披露日已发生的为珑睿信息担保的债务本金为 19,889.14 万元。 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截止于公告披露日,我方提供 担保的债务本金为 19,889.14 万元;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 49.9%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总额、 违约金、手续费、租赁保证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使用费及其他应付款项; (5)其他股东方担保情况:持有平台基金 50.1%权益份额的普洛斯方将按 照 50.1%的比例承担主合同项下 50.1%债务的担保;考虑到公司通过持有平台基 金 49.9%的权益份额而间接持有普珑信息和珑睿信息的股权权益,受限于该间接 持股安排及相关主体就权利义务的约定,在一定情况下公司就被担保方的股权收 益分配可能会不足 49.9%,即在一定情况下公司可能提供了高于其实际持有权益 的担保比例; (6)债权人: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7)珑睿信息未提供反担保。 2、普珑信息 2021 年 7 月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作为牵头行,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作为联合牵头行向普珑信息提供了为期 5 年的并购银团贷 款,并签署了并购银团贷款合同。公司于 2022 年 6 月就该贷款本金的 49.90%签 署了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已发生债务的 49.9%提供担保,即截止公告披露日为普 珑信息担保的债务本金为 199,600 万元,并计划提供银行存款保证金质押。主要 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及银行存款保证金担保; (2)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垫款届满之日 后三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40,000 万元;截止于公告披露日,我方提供 担保的债务本金为 199,600 万元;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 49.9%的债务,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 向债务人发放的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 (5)其他股东方担保情况:持有平台基金 50.1%权益份额的普洛斯方按照 50.1%的比例承担同等条件的担保;考虑到公司通过持有平台基金 49.9%的权益 份额而间接持有普珑信息的股权权益,受限于该间接持股安排及相关主体就权利 义务的约定,在一定情况下公司就被担保方的股权收益分配可能会不足 49.9%, 即在一定情况下公司可能提供了高于其实际持有权益的担保比例; (6)银行存款保证金担保情况:提供银行存款保证金质押,有可能在一定 商业条件下需进一步提供保证金; (7)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作为牵头行,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作为联合牵头行的银团; (8)普珑信息未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考虑到珑睿信息及普珑信息的数据中心项目在推进中,数据中 心行业前景较好,符合公司的扎根实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指引,具备 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珑睿公司持有平台基金 49.9%权 益份额,平台基金间接持有珑睿信息和普珑信息 100%的股权。公司同意为珑睿 信息和普珑信息提供担保,系考虑到其经营建设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持有平 台基金 50.1%权益份额的普洛斯方按照 50.1%的比例承担相关的债务,担保行为 公平对等。珑睿信息及普珑信息未就相关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公司经过业务分 析和财务测算,认为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和相关协议的签署符合相关规定和 战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珑睿信息和普 珑信息的借款提供担保。并认为能进一步调整担保金额有利于降低公司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珑睿信息和普珑信息提供担保,持有平台基金的 50.1%合伙权益的普 洛斯方按照 50.1%的比例承担相关的债务,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 内。就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担保有利于被担保方更好 地保证业务拓展,确保满足正常运作所需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 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降低相关对外担保金额,有利于公司降低公司 担保风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风险可控。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 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担保情况 本次董事会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包含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担 保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5,135,240,000 元。若本次对外担保 事项能够经过股东大会的审议,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包含上市公司 对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3,835,240,000 元。对 外担保总余额为 3,401,000,00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94%。其 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676,000,000 元;全资子公 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5,000,000 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 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700,000,00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69%。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风险提示 1、因该担保所涉数据中心项目的后续业务发展具备不确定性,若普珑信息 和珑睿信息发生债务违约,则将触发公司的担保责任。 2、考虑到公司通过持有平台基金 49.9%的权益份额而间接持有普珑信息和 珑睿信息的股权权益,受限于该结构安排及相关主体就权利义务的约定,在一定 情况下公司就被担保方的股权收益分配可能会不足 49.9%,即在一定情况下公司 可能提供了高于其实际持有权益的担保比例。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为珑睿信息提供担保所签署的担保合同; 5、为普珑信息提供担保所签署的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