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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纪华通: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1-11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3-007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决议,拟定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 月 30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3 年 1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3 年 1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 1 月 30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1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
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 月 17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3 年 1 月 17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 58 号 1 号楼 11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深圳数据中心项目投资的议案》         √
              《关于控股子公司就建设深圳数据中心项目向金融
    2.00                                                             √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暨已有担保进
    3.00                                                             √
              展的议案》
    4.00      《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2、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


                                      2
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 年 1 月 18 日 9:00—11:00、14:00—16: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
66 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
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
细填写《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 2023
年 1 月 18 日 16:00 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章雅露
        联系电话:0575-82148871
        传真:0575-82208079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 66 号
        邮编:312300
        电子邮箱:948736182@qq.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5、疫情防控参会须知
    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保障参会股东及参会人员的
健康安全,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优先考虑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公司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股东如需现场参会,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上海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的规定和
要求,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资料外,公司提示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特
                                     3
别注意以下事项:
    (1)请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 2023 年 1 月 18 日 16:00 前与会议联
系人联系,如实沟通登记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有无发热、咳嗽症状等疫情
防控重要信息;
    (2)请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会当天往返路途及股东大会会议全
程,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公司将根据最新的防疫要求执行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
的防疫管控,到达会场时,请配合工作人员安排引导,并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体
温检测、防疫信息申报等相关防疫工作。
    未落实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届时将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无法进
入会议现场,敬请公司股东理解和支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
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02
    2、投票简称:华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
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5、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 2023
年 1 月 30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 2: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世纪华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作如下表决(如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意见投票表决):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深圳数据中心项目投资
 1.00                                                   √
         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就建设深圳数据中心项目
 2.00                                                   √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暨已有
 3.00                                                   √
         担保进展的议案》
 4.00    《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本单位(本人)对议案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6
附件 3: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姓名

 自然人股东

               身份证号码



                  名称

 法人股东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出席方式   □本人出席   □授权代表出席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备注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