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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以岭药业: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8-059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
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学东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
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
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
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