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岭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08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0-101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
加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
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 2018 年新颁布
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
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
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原经营范围为: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合剂、小容量注射剂、中药配方
颗粒、塑料制品的生产;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
品种明细表核准的为准);饮料(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的生产、销售(许
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方便食品的生产、销售(许
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中药提取物的生产;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家具、家用电器租赁;农产品收购(不
含粮食);糖果制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
准的为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健康管理咨询服务(诊疗、医疗、心理咨询除
外)。(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中成药、医药保健品、传统医疗器械、西药、生
物制品、卫生辅料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拟变更为: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合剂、小容量注射剂、中药配方颗粒、
塑料制品的生产;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
细表核准的为准);饮料(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
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方便食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
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中药提取物的生产;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家具、家用电器租赁;农产品收购(不含粮
食);糖果制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
为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健康管理咨询服务(诊疗、医疗、心理咨询除外)。
(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中成药、医药保健品、传统医疗器械、西药、生物制
品、卫生辅料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转让;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
(冷藏保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经营范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经营范围的变动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
如下:
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
合剂、小容量注射剂、中药配方颗粒、塑料制品的生产;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
(许可生产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核准的为准);饮料(固体饮料类、
其他饮料类)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
准);方便食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
为准);中药提取物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
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家具、
家用电器租赁;农产品收购(不含粮食);糖果制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
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健康管理咨询
服务(诊疗、医疗、心理咨询除外)。(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中成药、医药保
健品、传统医疗器械、西药、生物制品、卫生辅料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
务、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硬胶囊剂、片剂、颗
粒剂、合剂、小容量注射剂、中药配方颗粒、塑料制品的生产;保健食品的生产、
销售(许可生产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核准的为准);饮料(固体饮料
类、其他饮料类)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
的为准);方便食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
准的为准);中药提取物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
家具、家用电器租赁;农产品收购(不含粮食);糖果制品的生产、销售(许可
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健康管
理咨询服务(诊疗、医疗、心理咨询除外)。(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中成药、
医药保健品、传统医疗器械、西药、生物制品、卫生辅料的研究、开发;技术咨
询、服务、转让;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经营范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周三)下午 14:55 时在石家庄市高新区天
山大街 238 号以岭健康城会议室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04)。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