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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以岭药业: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7-12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2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
为: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670,705,3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按分配比例固定原则分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70,705,37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7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7
月 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7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56                    以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                01*****195                           吴相君
 3                01*****942                            吴瑞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7 月 5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7
月 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山大街 238 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王华、任晓静、肖旭
咨询电话:0311-85901311

传真电话:0311-85901311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