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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以岭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9-10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2-053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 2022
年 9 月 3 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
加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
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公司决定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5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决定分别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授信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9 亿元。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根据生
产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周一)下午 14:55 时在石家庄市高新区天
山大街 238 号以岭健康城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5)。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