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岭药业:以岭药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27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2-057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9 月 26 日下午 14:55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9 月 2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 238 号以岭健康城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吴以岭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6 人,
代表股份 937,710,3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1266%。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股份
916,351,8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8482%。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8 人,代表股份 21,358,5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784%。
4、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70 人,代表股份 21,432,141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28%。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通过网络视频方式见证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37,618,54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反对 86,2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
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
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1,340,3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15%;反对 86,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24%;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网络视频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意见
如下: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