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夏汽车: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31
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
和了解,现对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的变更。
二、关于 2018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实施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
(本页无正文,为《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周友梅 汪莉 赵定涛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