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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夏汽车: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16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亚夏汽车               公告编号:2019-006




                             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各位监事,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 3 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 3 份。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查卫东先
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
事会提名郭世泓先生、何玓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同时,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郭世泓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选举何玓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并将采用
累积投票制表决,当选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
算。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特此公告




                                                   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郭世泓,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 年进入
教育培训行业;2005 年至 2010 年,负责北京中公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区域招生工作;
2010 年至 2015 年,担任北京中公未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 年 11 月起至 2018
年 12 月担任北京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郭世泓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何玓,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 年至 2000
年,担任北京印象广告有限公司客户经理;2000 年至 2002 年,担任北京蓝色光标公关顾
问有限公司客户总监;2002 年至 2004 年,担任上海海天网联公关顾问有限公司客户总监;
2004 年至 2005 年,担任北京智扬公关有限公司客户总监;2005 年至 2009 年,担任奥美
集团(中国)高级客户总监;2009 年至 2010 年,担任安邦保险集团总裁助理;2010 年起
任北京中公未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2015 年 11 月起至 2018 年 12 月担任北京中
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12 月至今担任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何玓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
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