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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夏汽车: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2-02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亚夏汽车               公告编号:2019-018



                           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提案、补充提案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2 月 1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1 月 31 日--2019 年 2 月 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2 月 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
始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31 日下午 15:0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2 月 1 日下午 15:00。

     2、会议地点:芜湖市鸠江区九华北路汽车园芜湖保时捷中心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夏耘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2 人,代表股份 306,392,239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37.3496%。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05,373,2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2254%。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018,97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242%。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5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019,07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242%。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安徽
天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6,392,2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19,0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6,392,2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19,0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6,373,5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9%;反
对 1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00,3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650%;反对 1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35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6,361,3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9%;反
对 3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988,1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679%;反对 3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321%;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5、采用累积投票逐项审议了《关于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 选举李永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05,483,4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34%,李
永新先生当选为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0,2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211%。

    5.02 选举石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05,466,7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79%,石
磊先生当选为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3,5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825%。

    5.03 选举王振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05,480,2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23%,王
振东先生当选为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7,0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070%。
    5.04 选举易姿廷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05,453,4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39%,易
姿廷女士当选为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0,2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771%。

    议案 6、采用累积投票逐项审议了《关于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

立董事的议案》。

    6.01 选举王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05,470,2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91%,王
强先生当选为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7,0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63%。

    6.02 选举佟岩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05,469,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89%,佟
岩女士当选为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6,5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772%。

    6.03 选举张轩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05,459,7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56%,张
轩铭先生当选为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6,5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948%。

    议案 7、采用累积投票逐项审议了《关于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
议案》。
    7.01 选举郭世泓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05,470,2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91%,郭
世泓先生当选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7,0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50%。

    7.02 选举何玓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05,469,7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89%,何
玓先生当选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6,5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756%。

    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6,348,7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8%;反
对 3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1%;弃权 12,6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75,5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314%;反对 3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321%;弃权 1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64%。

     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6,392,2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19,0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