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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公教育: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3-10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的相关材料,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现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对 2020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
正常的业务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双方交易遵循了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合理,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 2019 年度审计工作中,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
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报告进行审计。

    我们对上述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
进行审计,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强                         佟岩                       张轩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