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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公教育: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24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0-040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0 年 11 月 23 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 3 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 3 份。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余红卫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监事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
逐项核查和谨慎论证,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各项条件,具备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并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对象包括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
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人、自然
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
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
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
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本次
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并按照“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后,由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
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数量,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120,000 万股(含),以截至本次发行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
本测算,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2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关于
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
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00 万元(含本数),在扣除
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北京怀柔基地                     421,440.00         42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0         180,000.00
                     合计                             601,440.00         600,000.00
   注:项目名称以经主管部门正式备案的项目名称为准。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
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
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
转让或上市交易,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
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切实可行,股票定价方式公允合
理,发行数量、募集资金的数量及用途、限售期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预案切实可行,股票定价方式公允合
理,发行数量、募集资金的数量及用途、限售期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
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不存在相关违法违规的情
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的投资计划和
经营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
步扩大业务规模,提高产品持续研发创新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有利
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相关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具备合理性与可行性,有利于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