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9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
内的重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关联交易、
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
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
作。现将公司监事会在本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
共召开了 7 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召开方式 主要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21 年 1 现场结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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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次会议 月 26 日 通讯表决 (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填补
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1.《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21 年 4 6.《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 现场表决
十五次会议 月 28 日 7.《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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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21 年 5 现场结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3
十六次会议 月 28 日 通讯表决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填补
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21 年 6 现场结合
4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十七次会议 月 2 日 通讯表决
1.《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21 年 8
5 现场表决 2.《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 2020 年末减
十八次会议 月 30 日
值测试报告的专项审核报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21 年 10 现场结合
6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十九次会议 月 29 日 通讯表决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21 年 12
7 现场表决 《关于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二十次会议 月 6 日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21 年度依法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能够依法运作,各
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够勤勉尽
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和定期报告等进行了认真、细致地审查。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逐步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
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三)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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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应补充披露公司与吉安市井开区理享学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
司和上海贝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责
任人应吸取教训,强化内部治理规范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提高合
规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除与吉安理享学和上海贝丁的关联交易外,公司 2021 年
度发生的其余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公允,关联交易发生额在股东大会预计
额度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四)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五)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和出售资产情况。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
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
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
的有序开展,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2021 年公司因未按规定
披露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此事反映了公司内控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在今
后的工作中,希望公司根据目前存在的内控问题逐步修订、完善与落实内控制度,
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和管理工作,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
情况,有效地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报告期内,未发生内幕信息
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以及受监管部门的查处和要求整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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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报告的编制
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报告期内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工作会
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依法维护公司股东和广
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公司监事会将加强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会计
财务知识的学习,拓宽专业知识,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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