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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国信: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04-20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控

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

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介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

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公司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

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

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

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

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不适用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

                             2
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不适用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及下

属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国信

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射阳港发

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江苏淮阴发电有限责

任公司、江苏国信协联燃气热电有限公司、江苏国信能源销售有限公

司和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为:公司层面的内部控制测试评

价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

部分;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测试评价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

力资源、资金活动、资产管理、工程基建、安全管理、成本费用、招

投标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存货管理、关联交易、

环保监控、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内容。
                                    3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收入与成本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金融投资管理和长

期股权投资管理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

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

内部控制手册的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

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将缺陷划分

                                4
确定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定性标准

     A、重大缺陷

     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①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②公司更正已发

布的财务报告;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内

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并未发现该项错报;④审计委员会和审计机构对

公司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B、重要缺陷

     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

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①未按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②公司内控系统未

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③重要的业务流程或系统存在缺陷;④

当期财务报告出现重要错报。

     C、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指标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错报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
                                              资 产 总 额 的 0.5% ﹤   错报的资产总额占公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
                                              错报金额﹤资产总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总额     以上,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额的2%                   资产的0.5% 以下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5
定量标准指标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错报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错报的净利润占公司
                                            净 利 润 的 2% ﹤ 错 报
   净利润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金额﹤净利润的10%
               润的10%以上                                            审计净利润的2%以下


     注:资产总额和净利润以当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公司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

潜在的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包括:

     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造成重大损失;②公司决策违反

程序并导致重大失误;③重要业务制度缺失或系统性失效;④中高级

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包括:

     ①决策程序存在缺陷,可能导致一般失误;②违反企业内部规章,

形成损失;③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④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

陷未得到整改;

     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的存在迹象包括:

     ① 违反企业内部规章,未形成损失;②一般业务制度或流程存

在缺陷。

     (2)定量标准

                                        6
定量标准指标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1,000 万元(含 1,000
  造成损失         5,000万元及以上                              小于 1,000 万元
                                         万元)至 5,000 万元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

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不适用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

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不适用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7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针对上

年度内控自评价工作中发现的个别一般缺陷(如①仅通过口头或电子

形式与供应商、客户进行往来对账,未保留相关纸质痕迹;②合同文

本签署不规范,部分合同无签订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早于合同审批日

期),公司审计部及时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明确整改责任

对象和整改工作要求,跟踪落实整改情况,确保缺陷整改到位。具体

措施如下:①要求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定期与供应商、客户进行往来

对账并保留相关对账凭据;②加强对合同管理制度的宣贯和对合同执

行情况的监督,并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的积极

配合,以上一般缺陷已在本报告期内全部整改完毕。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

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不适用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

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不适用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8
    □适用 √不适用

    1.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对现有各项管理制度及内控手册进

行了修订和完善,全面推进内控流程信息化,将公司的《内控手册》

和《权限指引》通过信息化手段嵌入公司的各个业务管理流程,优化

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开展内

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防范企业运营风险,为

公司合规运营、规范管理发挥作用。

    下年度,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持续规范内部控制

制度执行,继续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加强内部控制检查和监督,有效

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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