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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国信: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7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9-024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16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

1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15:00-2019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国信大酒店三楼神州厅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浦宝英女士

    6.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1 名,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数 3,280,949,47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6.8417%。其中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数 3,266,868,5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6.469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4,080,96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727%。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6 人,代表股份数 111,513,18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516%。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国浩

律师(南京)事务所朱春雨律师和张楚婷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80,945,0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99%;反对票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1%;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2、审议并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80,945,0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99%;反对票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1%;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3、审议并通过了《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80,945,0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99%;反对票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1%;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11,508,78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1%;反对票 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并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80,945,0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99%;反对票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1%;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5、审议并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80,943,4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98%;反对票 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2%;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11,507,18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6%;反对票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弃权

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

司、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有限

公司、江苏舜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在表决时予以回避,不参与投票表

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749,488,783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实际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531,460,688 股。

       表决结果:赞成票 531,456,2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92%;反对票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8%;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11,508,78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1%;反对票 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79,016,26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411%;反对票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1%;

弃权票 1,928,81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58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09,579,97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664%;反对票 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票 1,928,8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97%。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 2018 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

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全文已于 2019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朱春雨律师和张楚婷律

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股东大会的决议

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出席现场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