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2021-01-08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1-001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江苏
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信托”)作为“贤丰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信托贷款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单一信托”)项下
受托人,根据单一信托项下委托人/受益人的指令,就单一信托项下
借款人违约引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起诉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贤丰集团”或“借款人”)等六名被告。现江苏信托
根据单一信托项下委托人/受益人的指令,与委托人/受益人指定的第
三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江苏信托将该单一信托项下的贷款债权
全部向其转让。
本次债权转让涉及的单一信托项目系江苏信托管理的通道类信
托,根据信托合同等有关文件约定,该投资损失风险由委托人/受益
人自担,江苏信托不承担信托财产投资的实际损失,故该债权转让事
项对公司本期及后期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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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5 月 15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信托作为“贤丰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信托贷款单一资金信托”项下受托人,根据该单一信托项
下委托人/受益人的指令,就单一信托项下借款人违约引起的金融借
款合同纠纷对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丰集团”)、珠海
贤丰粤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贤丰粤富”)、广东
贤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贤丰”)、谢松锋、谢海滔和陆珊
珊等六名被告提起的诉讼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
受理。2020 年 1 月 3 日,江苏信托收到法院出具的(2019)苏民初
2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贤丰集团向江苏信托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
等。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子
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二、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根据单一信托委托人/受益人的指令,江苏信托与委托人/受益人
指定的第三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2021 年 1 月 6 日,江苏信托按
协议约定将该单一信托项下的贷款债权全部转让给前述第三方,该单
一信托项下贷款债权及其从权利由该第三方所享有,相关风险亦由其
承担。
三、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目前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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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涉及的单一信托项目系江苏信托管理的通道类信托,根
据有关信托合同等文件的约定,江苏信托不承担信托财产投资的实际
损失,该投资损失风险由委托人/受益人自担。本次债权转让中所涉
全部权益实际归委托人/受益人所有,而非归江苏信托所有,江苏信
托不承担任何损失或风险,故该债权转让事项对公司本期及后期利润
不会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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