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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国信: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08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1-030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开

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7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

议召开地点:南京国信大酒店三楼神州厅。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浦宝英女士

    5.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名,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数3,288,413,6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7.0393%。其中现场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3,287,624,1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7.018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89,4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09%。通过现

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共15人,代表股份数107,942,6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571%。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北京

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李峰律师和朱春雨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87,730,1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792%;反对票 68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08%;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2. 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87,727,7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791%;反对 68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09%;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3. 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87,727,7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791%;反对票 673,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05%%;弃权票 1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4%。

    4. 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88,277,7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59%;反对票 13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1%;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07,806,763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1%;反对 13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9%;弃权

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85,711,98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178%;反对票 2,603,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792%;弃权票 98,5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05,241,009 股,占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97.4971% ; 反 对 票

2,603,1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4116%;弃权票 98,5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913%。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6. 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87,727,7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791%;反对票 13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1%;弃权票 5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6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07,256,763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46%;反对票

135,9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1259%;弃权票 5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095%。

     7. 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87,730,1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792%;反对票 13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1%;弃权票 5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67%。

     8.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88,277,7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59%;反对票 13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1%;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07,806,763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1%;反对票

135,9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1259%;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9.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苏信托未来 12 个月(2021 年 6 月-2022

年 5 月)证券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87,739,9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795%;反对票 673,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05%;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07,268,963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59%;反对票

673,7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6241%;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10.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苏信托未来 12 个月(2021 年 6 月-2022
年 5 月)投资信托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87,739,9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795%;反对票 673,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05%;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07,268,963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59%;反对票

673,7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6241%;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1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88,179,18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29%;反对票 234,4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71%;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1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

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在表决时予以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其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789,094,871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实际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499,318,769 股。
     表决结果:赞成票 497,935,1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229%;反对票 12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43%;

弃权票 1,262,28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25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06,559,08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182%;反对票

121,3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1124%;弃权票 1,262,2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694%。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

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全文已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李峰律师和朱春雨

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股东大会的决

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经出席现场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2.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