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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国信:【2021-032】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6-23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1-032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得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本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 2020 年度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的总股本 3,778,079,7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2 元(含税)。2020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2.自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

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

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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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实施的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按照固定比例的方式

分配: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3,778,079,704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0000 元(含税;扣税后,通

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注】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公司 A 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29 日,除权

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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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68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2        08*****853   深圳华侨城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08*****373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08*****750   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5        08*****319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6 月 21 日至登记日:

       2021 年 6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 88 号

           咨询机构:证券法务部

           咨询联系人:马香香

           咨询电话:025-8467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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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电话:025-84679188

       七、备查文件

       1.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

件;

       2.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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