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6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对外担保情况和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核查,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
金额累计 0 元,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
保实际发生额累计 0 元。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各
种情形。
三、关于 2022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子公司本次预计新增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
展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四、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
经审阅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及相关资料,未发
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同意丁旭春先生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温素彬 张洪发 张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