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拟于2022年8 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2022年度新增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已经向本人提交了关于前述议案的相关资料,本人 对该等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本 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子公司拟与关联企业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所 需。经审查,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公 司对 2022 年度内拟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交易 的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 以回避。 独立董事:温素彬 张洪发 张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