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关于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08-26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2-039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信”)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 2022 年度可能与关联方发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后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
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现为满足公司所属射阳港一台超超临界百万千瓦燃煤机组和滨
海港两台超超临界百万千瓦机组的建设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可能与关联方盐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发电”)
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
能”)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4,525 万元。
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董梁先生和张顺福先生回避表决。具有表决权的 4 名非关联
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
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
易事项的独立意见。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 2022 调整后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 原有年度 预计新增
关联人 年 8 月 26 2022 年度
别 内容 预计额度 金额
日发生额 预计金额
购买容量
35,200 0 600 35,800
指标
购买排污
盐城发电 0 0 500 500
向关联人采 权指标
购商品 购买减煤
1,750 0 1,500 3,250
量指标
购买排污
江苏新能 0 0 425 425
权指标
接受关联人 接受运行
盐城发电 500 0 1,500 2,000
提供的服务 服务
合计 37,450 4,525 41,975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盐城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解其林
注册资本:33,7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盐城市人民北路 159 号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的生产、批发、零售;售电、电力购销代
理及咨询;粉煤灰、石膏及其他电力副产品的生产、批发、零售;煤
炭批发、零售;电力设备的安装、检修、调试;电力、热力、能源项
目的开发、建设、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 102,427.03 万元,净
资产-6,518.11 万元;2022 年 1-6 月营业收入 9,578.24 万元,净利润
-5,218.29 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名称: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国群
注册资本:68575.0677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长江路 88 号 2213 室
经营范围: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天然气
水合物等新能源的开发,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工程监理、
工程施工,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 1,598,999.85 万元,
净资产 661,560.17 万元;2022 年 1-3 月营业收入 53,531.83 万元,净
利润 16,024.63 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说明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为公司的控
股股东,盐城发电和江苏新能均为国信集团控股的公司,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盐城发电、江苏新能构
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稳定,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所需。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购买容量指标
盐城发电 购买排污权指标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购买减煤量指标
江苏新能 购买排污权指标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盐城发电 接受运行服务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1、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
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
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
价格;
4、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可以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
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供
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资产评估结果等作为定
价依据。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事项的协议尚未签订。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拟开展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子公司 2022 年度经营的需
要,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行为。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
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
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子公司拟与关联企业新增日常关联交易,
属于正常业务所需。经审查,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
常经营需要,公司对 2022 年度内拟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
合理估计,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公司子公司本次预计新增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
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没有违反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
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