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江苏国信: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国信沙洲)的公告2022-10-01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2-046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国信沙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优化公司能源板块布局,加大公司高效清洁燃煤机组规模,同

时有效缓解苏南地区用电紧张形势和北电南送、西电东输的压力,江

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燃气”)、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城投资”)、江苏华晨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

电力”)、张家港市锦信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信资本”)

共同投资设立江苏国信沙洲发电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

准,以下简称“国信沙洲”或“合资公司”),共同投资建设“江苏国信

沙洲 2×1000MW 高效清洁燃煤发电项目”。国信沙洲注册资本 150,000

万元,其中公司持股占比 51%,出资额为 76,500 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其他投资方介绍

    1、公司名称: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137766912W

    住所:苏州市姑苏区劳动路 1053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云程

    注册资本:12291.98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 年 1 月 9 日

    经营范围:燃气供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销售;汽车危险

货物运输;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限许可证经营范围)。销售:润滑

油、燃气设备、燃气具、智能燃气表、燃气工程配套材料、建筑材料、

五金交电;承接燃气场站和输配工程、燃气设备的安装调试;燃气具

生产销售、云平台租赁、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信息服务、软件销售;

从事投资、建设城市管道燃气输配管网及为其配套的供气设施,并提

供相关的客户服务;自有多余房屋租赁(非主营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燃

气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燃气汽车加气经营;食品经营;烟草制

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

基础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苏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公司名称: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251530372C

    住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 151 号金城中银大厦 B2201 室、

B2301 室、B2401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晖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 年 11 月 11 日

    经营范围:授权范围内的公有资产经营管理,基础设施和公共设

施(交通道路、水电气、市政设施)投资(涉及行政许可的,取得许

可后方可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投资咨询、

金融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张家港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3、公司名称:江苏华晨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2MA1MBA8665

    住所: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国际消费品中心大楼 308J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巩家富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 年 11 月 17 日

    经营范围:电力能源项目投资;电力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供电、

配电、售电业务;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

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用电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王广西

    4、公司名称:张家港市锦信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3237016610

    住所:张家港市锦丰镇(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锦绣路 3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志龙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 年 1 月 30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

的资产管理服务;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

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上述投资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合资公司名称:江苏国信沙洲发电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 151 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特

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销售;

石灰和石膏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通用设备修理。

    (以上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文件为准)

    (二)各投资方的出资方式、投资规模和投资比例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150,000 万元,各投资方出资具体如下:

       1、公司成立后 30 个工作日内,协议各方出资 20%。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江苏国信         现金          15,300            51

     苏州燃气         现金          4,500             15

     金城投资         现金          4,500             15

     华晨电力         现金          4,500             15
     锦信资本         现金          1,200              4
     合计                            30,000            100

    2、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根据项目和工程建设进度,各方

按股权比例同步分期出资到位。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江苏国信         现金           61,200            51

     苏州燃气         现金           18,000            15

     金城投资         现金           18,000            15

     华晨电力         现金           18,000            15

     锦信资本         现金            4,800             4

       合计                          120,000           100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和各方出资比例

    合资公司总投资暂定为 750,000 万元,注册资本占总投资的 20%,

即 150,000 万元。

    1、江苏国信出资额为 76,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51%;

    2、苏州燃气出资额为 22,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5%;

    3、金城投资出资额为 22,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5%;

    4、华晨电力出资额为 22,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5%;

    5、锦信资本出资额为 6,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4%。

    (二)各方出资形式、时间

    协议各方同意均以货币形式出资。注册资本以外的融资部分,由

合资公司向国内金融机构融资解决。

    1、公司成立后 30 个工作日内,协议各方首笔出资 20%,合计

人民币 30,000 万元,其中江苏国信出资 15,300 万元,苏州燃气出资
4,500 万元,金城投资出资 4,500 万元,华晨电力出资 4,500 万元,锦

信资本出资 1,200 万元。

    2、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根据项目和工程建设进度,协议

各方按股权比例同步分期出资到位,合计人民币 120,000 万元,其中

江苏国信出资 61,200 万元,苏州燃气出资 18,000 万元,金城投资出

资 18,000 万元,华晨电力出资 18,000 万元,锦信资本出资 4,800 万

元。

    (三)其他

    1、各方按出资比例对公司拥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合资公司登记

后,各方不得抽回出资。

    2、各方加快推动项目尽快落实所需的关停容量和减煤量、用地

指标、污染物减排指标、能耗指标等必备要素,全力协调各方所在地

的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给予支持。由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合资公司

承担。

    3、各方同意将就本项目利用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公用系统

运营分摊等事项进行具体细化协商,金城投资、华晨电力对该事项给

予大力支持。

    4、公司成立前发生的前期费用(主要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项目遴选所需专题报告编制费、差旅费、管理费等)由江苏国信负责

垫付,计入项目成本;合资公司成立后,由合资公司向江苏国信返还。

    5、投资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公司章程及有关文件中进一步规定。

    (四)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人员组成安排
    1、董事会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九名。八名董事由股东各方推

荐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其中江苏国信推荐董事五名,一名为

董事长候选人;苏州燃气推荐董事一名;金城投资推荐董事一名;华

晨电力推荐董事一名。一名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监事会

    合资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一共三名,其中江苏国信推荐监

事一名,为监事会主席候选人,锦信资本推荐监事一名,监事由股东

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一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经理层

    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若干名,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设置相应管理机构。总经理由江苏国信

推荐,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其中一名由江苏国信以外的股东方推

荐)、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五)生效条件

    本投资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1、公司所属发电厂大多在江苏北部,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国信

沙河处于苏南负荷中心区域,有利于优化公司能源板块布局,符合公

司“能源一张网”战略布局的需要。

    2、通过与合资公司其他股东方的合作,可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
项目建成后,可有效缓解苏南地区用电紧张形势和北电南送、西电东

输的压力,提升江苏省属能源的安全保供和自有可控能力。

    (二)资金来源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国信沙河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可能存在的风险

    1、合资公司须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其经营范围中属于

许可经营的事项,新公司需依法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或取得

相关批复、许可;合资公司的成立尚需各股东方完成内部决策程序;

项目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尚需须获得政府机关批准和许可。

    2、合资公司成立后,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可能受到行业政策、

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影响,项目进度、收益情况等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国信沙洲项目采

用国内最先进的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可对公司内老旧机组进行有

效替代,有利于公司发电体系新旧更替,永葆竞争活力。该投资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会根据合同生效、履行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

时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