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02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2-051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以书面、通讯方式
发给公司董事,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六名,实际出席董事六名。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梁先生召集。与会董事
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于近期任期届满,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组成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提名董梁先生、丁旭春先生和梁兴超先生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温素彬先生、张洪发先生和张利军
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任期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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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
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进行表决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
将分别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预计 2023 年度可能与关联方江苏
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江苏省天然气
有限公司、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等关联方
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 2,429,855.00 万元。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董梁先生、丁旭春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
合作的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 年-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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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
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公司拟与江
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财务公司”)开展金融合
作。国信财务公司将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
款、结算等金融服务。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江苏
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合作的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 年
-2025 年)》。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董梁先生、丁旭春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昊邮新能)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为响应国家“双碳”政策,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公司间接控股子公
司江苏国信高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高邮”)拟会同江
苏新能、凯西投资合资成立昊邮新能,开发建设高邮整市分布式光伏
发电项目。昊邮新能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 8,210 万元,其中,江苏新
能出资 4,269.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2%;国信高邮出资 2,298.8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28%;凯西投资出资 1,64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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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
资成立合资公司(昊邮新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董梁先生、丁旭春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昊仪新能)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为响应国家“双碳”政策,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公司间接控股子公
司江苏国信仪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仪征”)拟会同江
苏新能、凯西投资合资成立昊仪新能,开发建设仪征整市分布式光伏
发电项目。昊仪新能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 8,000 万元,其中,江苏新
能出资 4,16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2%;国信仪征出资 2,24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28%;凯西投资出资 1,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
资成立合资公司(昊仪新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董梁先生、丁旭春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1 月颁布的《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2022 年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
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1 月颁布的《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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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2 年 1 月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重大交易决
策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2 年 1 月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由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结构上的
调整,较公司原有《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调整较大,根据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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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于 2022 年 1 月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重新制
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
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水平,规范经理层行使职权、履行
职责的行为,充分发挥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制定<
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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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南京国
信大酒店三楼神州厅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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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梁,男,中国国籍,1968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博士学位。历任省铁路有限公司下属铁路实业公司投资部副经理,省
铁路有限公司下属铁成投资管理公司副总经理,省信息化建设投资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部经理,江苏高投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
资一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
现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
截至目前,董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董梁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董
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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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旭春,男,中国国籍,1967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
备管理处处长、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
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
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
截至目前,丁旭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丁旭春先生在公司控股
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目录,丁旭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梁兴超,男,中国国籍,1968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博士学位。历任新华日报财经记者,深圳商报首席记者,云南省城市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副总裁,华侨城(云南)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深
圳华侨城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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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梁兴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梁兴超先生在公司 5%
以上股东深圳华侨城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梁兴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温素彬,男,中国国籍,1971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曾任江苏海洋大学商学院教师、副教授,南京理工大学经济
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现任南京审计大学会
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兼任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温素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
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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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
人目录,温素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洪发,男,中国国籍,1964 年出生,九三学社社员,大学学
历,学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已取得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江苏省广播电视大学教师,江苏省会
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管部主任、副秘书长、
常务理事,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副秘书长、秘书长。现任江苏省资产
评估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兼任江苏省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江苏省审计厅特约审计员、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
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洪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
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
人目录,张洪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利军,男,中国国籍,1976 年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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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律师、建造师。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
任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执委会主席,兼任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
长、江苏省新联会副会长、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江苏省法学会破
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财政厅 ppp 专家库专员、协鑫集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交通集团、建邺人才
集团外部董事。
截至目前,张利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
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
人目录,张利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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