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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国信: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02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2-051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以书面、通讯方式

发给公司董事,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六名,实际出席董事六名。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梁先生召集。与会董事

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于近期任期届满,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组成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提名董梁先生、丁旭春先生和梁兴超先生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温素彬先生、张洪发先生和张利军

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任期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

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进行表决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

将分别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预计 2023 年度可能与关联方江苏

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江苏省天然气

有限公司、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等关联方

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 2,429,855.00 万元。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董梁先生、丁旭春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

合作的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 年-2025 年)》

                              2
    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

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公司拟与江

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财务公司”)开展金融合

作。国信财务公司将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

款、结算等金融服务。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江苏

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合作的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 年

-2025 年)》。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董梁先生、丁旭春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昊邮新能)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为响应国家“双碳”政策,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公司间接控股子公

司江苏国信高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高邮”)拟会同江

苏新能、凯西投资合资成立昊邮新能,开发建设高邮整市分布式光伏

发电项目。昊邮新能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 8,210 万元,其中,江苏新

能出资 4,269.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2%;国信高邮出资 2,298.8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28%;凯西投资出资 1,64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



                                3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

资成立合资公司(昊邮新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董梁先生、丁旭春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昊仪新能)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为响应国家“双碳”政策,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公司间接控股子公

司江苏国信仪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仪征”)拟会同江

苏新能、凯西投资合资成立昊仪新能,开发建设仪征整市分布式光伏

发电项目。昊仪新能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 8,000 万元,其中,江苏新

能出资 4,16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2%;国信仪征出资 2,24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28%;凯西投资出资 1,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

资成立合资公司(昊仪新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董梁先生、丁旭春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1 月颁布的《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2022 年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

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1 月颁布的《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2 年 1 月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重大交易决

策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2 年 1 月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由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结构上的

调整,较公司原有《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调整较大,根据深圳证券
                               6
交易所于 2022 年 1 月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重新制

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

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水平,规范经理层行使职权、履行

职责的行为,充分发挥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制定<

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7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南京国

信大酒店三楼神州厅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8
附件: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梁,男,中国国籍,1968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博士学位。历任省铁路有限公司下属铁路实业公司投资部副经理,省

铁路有限公司下属铁成投资管理公司副总经理,省信息化建设投资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部经理,江苏高投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

资一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

现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

    截至目前,董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董梁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董

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9
    丁旭春,男,中国国籍,1967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

备管理处处长、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

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

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

    截至目前,丁旭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丁旭春先生在公司控股

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目录,丁旭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梁兴超,男,中国国籍,1968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博士学位。历任新华日报财经记者,深圳商报首席记者,云南省城市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副总裁,华侨城(云南)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深

圳华侨城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10
    截至目前,梁兴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梁兴超先生在公司 5%

以上股东深圳华侨城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梁兴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温素彬,男,中国国籍,1971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曾任江苏海洋大学商学院教师、副教授,南京理工大学经济

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现任南京审计大学会

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兼任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温素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

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11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

人目录,温素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洪发,男,中国国籍,1964 年出生,九三学社社员,大学学

历,学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已取得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江苏省广播电视大学教师,江苏省会

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管部主任、副秘书长、

常务理事,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副秘书长、秘书长。现任江苏省资产

评估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兼任江苏省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江苏省审计厅特约审计员、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

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洪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

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

人目录,张洪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利军,男,中国国籍,1976 年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
                             12
一级律师、建造师。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

任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执委会主席,兼任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

长、江苏省新联会副会长、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江苏省法学会破

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财政厅 ppp 专家库专员、协鑫集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交通集团、建邺人才

集团外部董事。

    截至目前,张利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

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

人目录,张利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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