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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国信: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2022-12-20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2-075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 ESG(环境、

社会责任、公司治理)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层面的建设,拟将相

关职能加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职责中,根据实际工作要求,修订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修订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 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加
 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加强 强战略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
 战略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 的效益和质量,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
 效益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司治理准则》、《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 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
                                       公司经营管理部为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机构,负责组织召开投资评审会议,并根
                                       据战略委员会要求,组织准备相关材料,
                                       做好相关工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
                                       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二)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
(一)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 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
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 (三)对公司重大战略性投资、融资方案
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
(三)对公司重大战略性投资、融资方案 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包括环境、社
(四)对公司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 会责任及公司治理等)目标和计划进行研
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究并提出建议,听取ESG工作小组相关工作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 汇报;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审议公司ESG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   告或社会责任报告)并提出建议;
(七)对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提出 (七)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
建议。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八)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
                                       (九)对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提出
                                       建议。
 第十三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
                                        第十三条 经营管理部负责做好战略委员
 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工作程序主要
                                        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工作程序主要如
 如下:
                                        下: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分公司、控股子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分公司、控股子
 公司、共同控制企业或参股公司的负责人
                                        公司、共同控制企业或参股公司的负责人
 上报发展规划、经营目标、经营战略,重
                                        上报发展规划、经营目标、经营战略,重
 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项目
                                        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项目
 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
                                        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
 本情况等资料;
                                        本情况等资料;
 (二)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
                                        (二)经营管理部组织投资评审小组进行
 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初审,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
                                        (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进行重大投
 司、共同控制企业或参股公司对外进行协
                                        资的,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
 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
                                        上报投资评审小组;
 报投资评审小组;
                                        (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
 (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
                                        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除对上述内容的修订外,《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其他条

款不变。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0 日